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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邑区举办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

  • 发布时间:2019-07-26
  • 来源:中共西安市委党校
      为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精神和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7月25日,鄠邑区举办了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集中利用一天时间培训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等240余名学员。
      上午9点,鄠邑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开班仪式在区机关会议中心举行,开班式由区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白三龙同志主持,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闻其伟同志出席并讲话。
      闻其伟指出,开展这次培训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即将开始的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好准备。他对学员们​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深入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要示范引领,强化责任担当;三是要统筹推进,狠抓工作落实。
      此次培训邀请到了中共陕西省委党校教授、陕西省党的建设研究会副秘书长岳东峰,西北大学法学院理论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西北大学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协同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陕西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会长潘怀平两位教授为学员授课。上午,岳东峰教授讲授了《新时代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导读》,岳教授从《条例》修订的背景和缘由、主要规范和要求及在党内法规的地位等三个方面对《条例》全文进行了深入讲解。下午,由潘怀平教授讲授了《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潘教授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与法律规定,涉黑涉恶的突出问题及其严重危害,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力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解。
      通过这次培训,为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搭建了一个学习交流、互促互进的平台,大家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培训促使自己的知识结构有了一个新的变化,思想认识有了一个新的飞跃,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自学《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进《条例》精神在农村基层落实落地。同时,根据这次培训与学习,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
[网络编辑:刘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