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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乔欣

  • 发布时间:2021-01-25
  • 来源:西安日报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要使其真正发挥对实践的引领作用,就需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们普遍认同的社会规范和行为习惯。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治理密切相关。一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明确的价值目标和价值规范,另一方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社会治理的意义重大。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深厚基础和重要支撑,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因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既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必然选择和现实要求。
  首先,在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新格局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因此,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社会治理,首先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深刻认识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无论是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理制度,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还是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都只能在党的领导下扎实推进:第一,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结合网格化管理和服务,以小区、楼宇、单元为单位,建立健全“社区党委-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三级组织体系,帮助社区党组织实现上下衔接、左右联动,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的身边。第二,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服务供给、依法办事、文化引领、舆论引导、矛盾预防化解、群众工作、信息化运用等方面能力建设,提高党员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第三,持之以恒狠抓基层党组织作风建设,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增强群众认同,形成强大凝聚力和战斗力。
  其次,在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中,树立法治观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发挥法治在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是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的途径。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必须将基层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多措并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第一,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有规划、有重点、有步骤、点面结合地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第二,基层政府及部门要增强依法治理能力。各执法部门在行使执法权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遵守法律规定。第三,营造法治氛围,培育法治文化。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树立法治思维;利用培训、宣讲、现身说法、文艺演出等群众喜乐闻见的形式,因地制宜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法治文化,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再次,在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中,弘扬中国传统道德文化。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客观要求。以德治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相关,一方面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法治中国建设,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另一方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找到并切实抓好道德建设载体。实践证明,人们的价值理想、思想道德领域的问题,是很难用一蹴而就的简单方式来解决的。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人们的自觉信仰,必须采取“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柔性方式。因此,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发挥德治的重要作用:第一,以规立德,将道德规范作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融入行业守则、职业规范,融入家风家训,广泛弘扬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第二,以文养德,以文化建设促进公民道德建设,通过建立公共文化场馆、开展文化活动,彰显文化育人特色,用道德力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润泽社会和谐有序运转。第三,以评促德,城乡社区成立道德评议团、乡贤参事会等,以草根议事的方式评议群众身边小事小节,在评议中树立标杆,引领社会风尚。
  最后,在提升社会参与中,培育现代公民意识。基层社会治理是由基层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满足社区居民需求、优化社区秩序的过程。因而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成效,需要培育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规则意识,激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动力和活力。然而,从目前的基层社会治理现状来看,群众参与不足,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短板之一,表现在群众社会治理意愿不强烈、参与能力不高、参与渠道不丰富等方面,影响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整体效能。因此,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必须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识和能力。第一,强化群众参与意愿,扩大社区居民的社会交往,增进相互间的交流和互动;立足服务,细化精准服务,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充分激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发挥党员、楼长、网格员等积极分子的带头示范作用,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影响力。第二,增强群众参与能力,健全基层民主制度,提升社会公众议事水平;推进社区事务公开机制,强化社会公众监督能力;第三,拓宽参与渠道,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带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创新社会组织服务形式,激发志愿动力,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协商机制和更为便捷的参与方式。

[网络编辑:刘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