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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一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征文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7-07
  • 来源:西安市法学会
各团体会员单位、各专业研究会:
  根据中国法学会的部署和“中国•西部法治论坛”联席会议纪要精神,2016年第十一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承办。为办好本届论坛,现将论文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分论题
  主  题:西部地区国家安全问题研究
  分论题:
  1.习近平新国家安全观研究;
  2.国家安全体系研究;
  3.涉及国家安全犯罪问题研究;
  4.西部地区所涉国家安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
  5.西部地区协作维护国家安全问题研究。
  二、征文要求
  1、我省广大法学教学科研人员、法律实务工作者及其他法学研究人员可撰写论文参加论坛,本人应是中国法学会会员。
  2、论文内容一般应在论坛主题和分论题涉及的范围之内,因主题和分论题比较概括、内容涵盖较广,作者可根据研究侧重点自拟论文题目。如:“国家安全体系研究”,既可以整体研究我国的国家安全体系,也可以就其中的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等具体内容进行研究;“涉及国家安全犯罪问题研究”,可研究涉及国家安全的具体犯罪,如间谍犯罪、“东突”恐怖主义犯罪、“藏独”、“台独”分裂国家犯罪等;“西部地区所涉及国家安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可针对目前我国西部地区出现的民族矛盾问题、极端宗教问题、边疆社会稳定问题或其他威胁到国家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研究。总之,论文内容不机械局限于主题和分论题。
  3、论文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主题,结合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和地方法治建设实际,注重应用性、实践性和针对性,提倡开展实证调研。
  4、论文字数应在5000-15000字之间,无著作权纷争,符合国家保密法律规定。
  5、论文体例。统一使用Word文本,标题采用宋体三号,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全部采用脚注“①、②、③……”;文中标题按“一、(一)、1……”规则进行排列;参考文献置于文末。
在论文左上角标注“第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字样。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脚注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务、职称)。正文后附作者联系方式(电话、电子信箱)。
  6、截止日期:请于2016年8月1日前将论文以“十一届西部论坛+作者姓名”为主题发至市法学会学术部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三、论文评奖
  1、论文将统一交省法学会,由省法学会对征集的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并进行初评,将初评的结果提交广西法学会。由广西法学会统一向中国法学会推荐参加终评,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论文奖。
  2、论坛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参加第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并对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论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颁奖仪式在第十一届“西部法治论坛”开幕式上举行,论坛结束后,中国法学会将对获奖论文择优结集出版。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  淼
  联系电话:86781382   13572535101
  电子邮箱:xasfxhxsb@163.com
   
西安市法学会
2016年6月24日
[网络编辑:蔡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