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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细照党纪这面镜子

——党纪学习教育系列谈

  • 发布时间:2024-04-25
  •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新闻网
        自觉把党纪当成“紧箍咒”,时刻明晰公与私、是与非、情与纪的“警戒线”,在小事小节上克己慎行,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始终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的行为标准和遵循。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学纪、知纪、明纪是守纪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深入学习党的纪律规定,了解党的纪律要求,掌握党的纪律知识,增强纪律意识,才能更好地理解和遵守党的纪律。从过往一些典型案例看,有的党员干部对党纪的学习不上心,习惯于装样子、走形式,导致存在对党纪不了解、不掌握等思想“漏洞”,在模棱两可、稀里糊涂中,受到思想腐化,最终受到党纪处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开展学习交流,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集中互动学,以及“集中学+自主学”“线上学+线下学”“专题研讨学+联系实际学”等方式,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展学习,推动条例入脑入心。
        “纪律是个圈,自由在里边”。只有全面准确掌握并知晓党纪的边界,明确行为准则和底线,并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以党纪为镜,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才能不违规破纪,不越雷池红线,更好履行职责和使命。党员干部要熟知条例的条款内容,形成对于纪律规定的清晰认知,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自觉按党纪的具体要求办;要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有关要求,知道哪些事不能干,用党纪为自己的日常行为和决策划定边界、提供指导,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不该开的口子不开、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办的事情不办、不该拿的东西不拿。
        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党员干部只有自觉把党纪当成“紧箍咒”,时刻明晰公与私、是与非、情与纪的“警戒线”,才能始终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我们不仅要学习党纪党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