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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董小君:有效的监管促进金融创新

  • 发布时间:2024-05-24
  • 来源:光明日报
        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关键,是衡量一国金融甚至是整个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准。但金融创新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持的同时,也增加了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有效的监管是促进金融创新的制度保障。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要求“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从将“各类金融活动”到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可以看出金融监管的范围及边界在扩大,党中央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的决心在不断增强。
        把握好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
        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有重要影响,金融监管可以对金融创新提供指导和规范,以确保创新产品和业务的合法性和稳定性。金融监管也会加大金融创新的成本,以防止金融风险的累积和传播。因此,金融监管机构需要在促进金融创新和维护金融稳定之间寻求平衡,以确保金融系统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从理论逻辑看,一方面,金融创新与金融回报直接相关,金融市场交易者会因利益激励而进行各类创新,在创新中有可能会不断放大风险,成为威胁金融稳定和安全的重要因素。为金融安全而设计的金融监管制度,在降低金融风险的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创新成本。另一方面,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是可以统一起来的范畴。金融监管为金融创新提供了基础和保障,金融创新所要求的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运行必须建立在金融监管的基础上,缺乏监管的金融创新会加剧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导致金融动荡甚至危机;金融监管并不只是为了实现金融稳定,更注重金融稳定基础上的金融创新,有效的金融监管既要维持金融系统的长期稳定,也要确保金融市场的持续繁荣,在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之间寻求平衡。现阶段,“稳中求进”是我国当前工作的总基调。“稳”是大局和基础。金融工作必须坚持稳字当头,“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进”是方向和动力,要在不断创新中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稳”和“进”实现辩证统一,金融才能实现更周全的“稳”与更高质量的“进”的良性互动。
        从历史逻辑看,没有金融监管制约的金融创新会带来包括技术风险、信息安全风险、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等方面的挑战,监管机构需要积极应对这些挑战,以确保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世界金融发展的演进历程总是伴随着“放松监管—创新过度—金融危机—严格监管—压制创新—放松监管”的循环更替。例如,20世纪20年代,奉行“自由放任”的美国政府放松了金融监管,美联储修改保证金交易制度等金融创新加速了美国股票市场从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