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年度目标任务责任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及抽查的通知》(市考办发〔2017〕3号)文件精神,按照校委要求,各处部室对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认真自查。2017年7月18日上午,校考核办对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和各部门年初制定的目标责任书,通过查看资料、谈话了解及电话核实等方式,对办公室、教务处、学员处、社院办、公培处、财务基建处、科研处、区县党校工作处、学报编辑部、法学教研部等10个部门进行了检查,并对相关处室考核资料提出了要求。 (撰稿:左瑞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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