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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悬浮化”

黄雪丽

  • 发布时间:2025-08-29
  • 来源:学习时报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丰富农村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随着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广大农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愈发迫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成为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在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方面成果显著,相关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然而,当前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仍存在“悬浮化”问题,即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与乡村社会脱节,农民参与积极性不高,在一些偏远农村地区尤为突出。为此,实现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与乡村社会的深度融合,是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关键所在。
        在实践调研中发现,由于对农民文化生活实际需求关注不够,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出现“送文化”多、“种文化”少的困境,致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游离于乡村社会与农民实际需求之上。其深层次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外部制度资源支撑不足。在财政资源配置上,财政投入不均衡,导致一些村落的公共文化服务长期匮乏,陷入“贫血”状态。在绩效考核方面,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占比较低,使得一些基层政府缺乏创新发展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在动力,不少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流于形式。此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长期依赖上级政府供给,其他外部社会资源的参与和支持严重不足。
        乡村社会内在基础薄弱。市场化进程逐渐瓦解了乡村社会原有的结构,大量人口外流,严重削弱了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基础。尤其是众多文化骨干的流失,使得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缺乏人力支撑。同时,乡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在一些村落,村庄自治机制不健全,难以组织开展乡村文化服务活动。而且,有的农村地区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缺乏组织乡村文化活动的财力保障。人力、组织与财力的三重匮乏,使得乡村社会内生性的公共文化服务难以为继。
        农民参与的内在驱动不足。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农民闲暇时间增多,对精神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然而,自上而下提供的一些公共文化服务忽视了乡村文化的本土特性,导致农民兴趣缺乏。例如农家书屋、电影下乡等活动,在不少地方少人问津。特别是在短视频时代,这些外来移植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更是备受冷落。此外,公共文化服务与村民个体利益关联不紧密,村民难以从参与中获得有效激励,间接导致持续参与动力不足。
        因此,从宏观到微观的系统性视角破解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悬浮化”问题,是实现广大乡村农民精神共同富裕的有效举措。
        优化制度设计,聚合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支撑资源。聚合外部制度资源是提升边缘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基础支撑,应从制度优化与治理创新方面寻求突破。首先,构建城乡统一的文化资源配置制度,确保公共文化资源向乡村尤其是偏远乡村倾斜。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设立乡村文化服务专项基金,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其次,优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考核绩效指标。文化服务成效并非短期内能够显现,优化考核指标有助于稳固乡村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地位,为文化强国建设筑牢根基。最后,构建公共文化服务治理共同体,吸纳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在一些偏远乡村,当地政府财政能力有限,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受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乡愁为纽带,吸引文化乡贤参与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共同体,既能减轻财政压力,又能增强乡村社会的团结与凝聚力。
        再造组织网络,强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基础。夯实乡村社会基础是实现村民精神富裕的内在要求,这离不开强有力的基层组织、完善的乡村社会网络和坚实的集体经济。首先,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党的神经末梢,能够有效统筹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分配。党员干部作为党组织的细胞,是落实乡村文化政策、服务群众的骨干力量,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质量。其次,重建乡村社会资本网络。乡村社会资本支持是破解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悬浮化”的重要手段,基于血缘、地缘、业缘等形成的社会资本网络,不仅能有效对接自上而下的文化资源,也是乡村社会有效自治的核心要素。可以成立文化理事会,吸引文化人才参与乡村治理,将文化人才的个人关系网络转化为村庄的影响力网络,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内生且持续的动力。最后,壮大村庄集体经济。发展村庄集体经济不仅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的根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突出地方优势产业,通过抱团发展,依托村企合作实现产销一体化,引入职业经理人,为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创新传承方式,激活公共文化服务的农民参与。激活农民参与的内在动力,是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必然要求。首先,挖掘乡村传统文化,重塑乡土社会的集体记忆。传统文化是在乡土社会中孕育并随其变迁发展的独特文化形态,承载着乡土社会的集体记忆。目前,一些乡村开展的传统社火、舞狮等活动,吸引了大量村民积极参与,为传承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树立了典范。其次,创新文化空间,满足农民多元化文化需求。结合时代发展与村民文化消费方式的转变,打造集休闲娱乐、教育宣传、体育文艺活动于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场所,构建新型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例如,可将农家书屋改造为集阅读、讲座、培训、早教及留守儿童托管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空间。同时,拓展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空间边界。信息技术的发展催生了新的文化空间,通过嵌入数字技术打造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占领农村意识形态阵地,尤其要打破部门间的数字资源壁垒,降低公共文化服务成本。此外,还可将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延伸至田间地头,如举办各类农耕比赛,让古老的农耕文化在新时代焕发生机。最后,加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与农民的利益连接。不断探索“文化积分”“道德银行”等方式,引导村民积极参与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通过内生性规则设计激发行动理性,将文化参与转化为可积累、可兑换的社会信用资本,逐渐将文化服务内化为自我生产的文化行动,使村民从文化服务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文化主理人”。

[网络编辑:毛龙]